近年来,校园欺凌与暴力问题层出不穷。遭遇校园暴力怎么办?校园暴力问题又该如何整治?湖北,给出了一份解决方案。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将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如何从源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学校心理辅导教室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干预。

  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教育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规划。

  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加强家庭对孩子的管教。

  强化学校日常防治工作,强化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困难学生群体的保护关爱。

  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

  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

  发生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如何处置?

  《实施意见》明确,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

  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施暴者将何去何从?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依法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

  释疑:什么是“专门学校”?

  “专门学校”,即指曾经的“工读学校”,在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对在校学生实施重点看护。

  长期致力于研究校园暴力及应对措施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普通学校在校生转入专门学校,目前实行“三同意原则”,即本人、学校及家长均同意,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也正因为此,目前国内各地“专门学校”普遍存在生源不足的状况,而大量需要特别看护的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应有的专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