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性侵11岁女童后他说:告诉别人我顶多坐几年牢,你一辈子就毁了
8月14日,湖北十堰竹溪县11岁的女孩晓红(化名),因一个月内被邻居性侵4次,羞愤之下喝农药自杀。幸而抢救及时,晓红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医生表示,她可能有怀孕的风险,需要近期复查。
晓红表示,邻居曾威胁她不许说出去:“你如果跟家里人讲,我顶多被告坐几年牢,你的一辈子就毁了。”晓红的家人报警后,邻居男子被警方羁押,以强奸罪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女孩被第四次性侵后喝下农药
21岁的在校大学生晓雪(化名)家住十堰竹溪县,8月14日晚,得知唯一的妹妹晓红喝农药自杀,她感觉“五雷轰顶”。“妹妹喝药后,微信上那个男的还在发视频,妈妈发现的,等晓红抢救过来,我们才知道是因为这事想不开。”
据晓雪转述,妹妹自杀当天是和其他孩子一起被叫去相熟的一男邻居家玩耍,最终男子留下晓红并将她锁在屋里强行发生性关系。
“那已经是第四次了,之前在7月中旬第一次,自杀十天之前还有,前后总共四次,就在一个月之内。”而晓红至今还未满12周岁。
因为抢救及时,晓红脱离生命危险,但精神状态不佳。“以前挺活泼,现在总是畏畏缩缩的,也不敢回家”,晓雪说,医生还告知家属,晓红可能有怀孕的风险,需要近期复查。
晓雪告诉时间新闻记者,平时父母在外打工,她在外地读书,11岁的妹妹在老家和奶奶一起生活,属于留守儿童,所以当家早,乖巧懂事,经常帮奶奶做饭洗衣,还曾把家人合照做成相册送她当礼物。她作为姐姐,也常跟晓红强调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远离陌生人、不正经的人。
“谁想到竟然会是邻居,平时两家关系还不错”,晓雪说,晓红入院后,该王某还曾表示希望私了,但她和父母坚持报警。
晓雪称,王某26岁,和他做邻居大概15年了,两家比较熟悉,有时爸爸会和他打牌,去年过年,还曾请他和家人吃饭。但王某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前几年出门打工后带回一个媳妇,但大约在2015年,因为家暴,妻子带着女儿离家,至今未归。
“妹妹说之前他威胁她不要说出去,大意是‘你如果跟家里人讲,我顶多被告坐几年牢,你的一辈子就毁了’,我们觉得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能让坏人再伤害别人,要勇敢说出来。”
竹溪县中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显示,体检发现晓红外阴血染,处女膜可见陈旧性裂伤,初步诊断为性侵害。
嫌疑人已被羁押警方正在调查
按我国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幼女是否自愿,均按强奸罪论处。
晓雪回忆,竹溪警方接警后,在8月17日给妹妹晓红做了笔录,同时前往嫌疑男子家和晓红家调取证物。次日,王某被刑事拘留。不过当时他家的床单被子都已更换,晓雪被告知物证鉴定难度较大。
记者就此事致电竹溪县公安局,政工科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案件正在调查中。“性侵这种公安机关都很重视,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是不可能的”,他说,确认幼女就是按强奸的刑事案件处理,目前嫌疑人仍在羁押,警方相应程序正在进行。
另据长期从事儿童防性侵教育的公益项目“女童保护”基金统计,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就有433起,其中熟人作案的300起,占比69.28%。且在有明确表述的熟人关系的300起案件中,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师生(含辅导班等)27.33%、邻里24.33%、亲戚(含父母朋友)12%、家庭成员10%。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