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宋宏雷 冯智

  昨日,一场简洁而又庄严的“路长制责任牌”挂牌仪式,在江岸区解放公园路建设大道路口举行,50余名来自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工商局、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以及江岸环卫集团、市政维修队的路段班组成员接受了“路长制责任牌”授牌,并正式进入解放公园路、沿江大道、黄浦大街、江汉北路、兴业路、工农兵路等首批十条管理路段展开联合执法管理,由此宣告江岸区路长制在武汉率先进阶到“3.0版”。

  “路长制”、“马路办公”并非新鲜事,记者了解到从2004年开始,江岸区就开始探索路长制,但当时的路长所能调度的工作人员,仅限于城管执法队员、门前三包管理员、环卫工等城管部门内部人员。

  2011年7月,在大城管体制下,该区对路长制进行了新的探索,由城管队员担任的路长能管理调度的工作人员,扩大到包括环卫在内的多个部门,路长能与另外职能部门的管段负责人随时通话,并要求他们调派人员过来解决相应问题。通过升级,原来路段上需要几天才能解决的问题,只需数小时就能搞定。

  对于此次路长制再次升级,江岸区城管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路长制和以往比较,可以说是从内到外的系统性升级。

  解读江岸版“3.0路长制”

  “红色引擎工程”引领路段综合管理

  “‘红色引擎’”引领城管创新、‘支部建设’激活路段管理”是新路长制组建的核心。新升级的路长制首创“把支部建在路上”的概念,路段管理组将在各街道工委下设路段管理党支部和党小组,全程接受街道工委的指导,在路段管理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展现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决心,让党员成为城市综合管理的核心力量。

  由于突出了党支部(党小组)作用,以“红色引擎工程”引领路段综合管理工作,党员成为路段管理的核心力量,每个路段、片区成立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三亮”活动,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亮出职责,为服务群众提供便利。而且路段管理人员还可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就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群众监督,进而有效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在此基础上,对于路段管理组中的党员还将在党支部(小组)内参与星级评定活动,作为个人在本单位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多部门融合式马路办公

  在管理方式上,新的路长制破解了原来的管理缺陷。以往,由城管部门设立的路长虽然能与负责该路段相关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管段负责人随时通话,并要求他们调派人员过来解决相应问题,但从管理效能上还是与群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一些城市管理问题往往存在处置不够及时、措施执行不够优化、办结效果不够持久等问题。

  按照新的路长制规定,路段管理组由涵盖城市综合管理基本职能的城管、工商、食药监等多个管理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共同参与,派员联合执法,坚持一线作业、无缝对接,增强了联合解决突发问题的黏性和化解难点的强度。由于人员、联系方式、工作职责都统一进行公示,让群众知道那些事该找那个人来处理,使得管理人员能够迅速了解市民对本路段的管理需求。同时路段管理有了多部门联合参与,过去需要电话协调、或单位协调的事,路长就可以直接调度指挥,避免了过去一些繁琐协调的程序,而且各路长还可和各职能部门队员商定某一阶段或节点的管理重点,甚至还可以通过路长联席会,调集相关路段管理队员对管理难点进行共同攻坚。

  由通过建立市民与管理队员点对点的对接,市民可以直接找到管理责任人,不必再像过去通过热线反映转接问题,就直接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处置效果就可以做到在第一时间就可看到。

  有序的融合形成了道路管理新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城市综合管理机制,体现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精神,

  真正做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

  路长不再是城管当家说了算

  记者发现,在江岸区推行的新路长制,和以往还有一个显著的不同,那就是路长不再是由城管“一家把持”,按照新路长制规定,路长由参与管理的各职能局工作人员轮流担任,每月轮值一次。也就是说这个月是城管队员当路长,下个月这可能是工商管理或食药监等其他部门人员。

  对于这一规定,江岸区城管委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城市管理问题,实际涉及方方面面,往往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但如果路长由城管“一家把持”,容易挫伤其他参与职能部门的管理积极性,也不利于各部门、各路段班组在管理上形成比管理效率、比管理效果、比服务群众能力,以及协调处理重难点问题的拼搏赶超局面。同时由不同职能部门人员轮流担当路长,将进一步促进建立跨部门的信息沟通网络,借助大城管数字平台,实现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及时共享,即时传递;搭建跨部门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便捷的接受群众反馈,传递工作信息。

  江岸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路长采取了轮岗制,参与路段管理的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可以尽快熟悉熟悉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流程,了解城市综合管理各环节工作,工作合力更强,例如,油烟噪音并不是工商管理人员管理职责范围,但作为路长,他就必须牵头负责协调解决。

  据了解,按照新路长制度规定,为保障各成员单位人员到位、到岗,出工又出力,还将对各职能部门参与路段管理人员将实施双向考核,每季度由区城综委、及所在路段街道办事处,根据第三方考核等情况对路长及成员开展季度考评,考评情况计将入各自单位个人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