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孝感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宣传发动、健全机制、联合执法等措施,强力开展全市“一江一湖三河”(汉江,府河、澴河、汉北河、汈汊湖)重点水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砂)等涉水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护“一江一湖三河”生态环境。上半年,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非法采矿(砂)案件7起,抓获涉案人员13人,刑事拘留8人,取保候审3人;查获非法捕捞的鱼虾、螺蛳等水产品1.9余吨,非法开采的河砂14.5万余方;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政案件6起,行政拘留8人。3起非法采矿(砂)案件被列为省厅督办案件。

  一、立足基层,推进涉水环境资源犯罪主题宣传。一是走访居民群众开展宣传。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汉江、府河、澴河、汉北河、汈汊湖等周边企业、农(渔)村,与业主、村(渔)民进行面对面交流,倡导“保护生态环境、有益子孙后代”、“非法捕捞、祸害千万”、“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等理念,介绍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砂)行动举措,表明公安机关维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二是深入涉水企业开展宣传。深入“一江一湖三河”等重点水域沿线涉水单位,与企业管理层、普通员工近距离交流,提高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强化涉水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引导水上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利用各类平台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公安微博、“平安孝感”微信、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选取周边典型案例,讲清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砂)对生态的危害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行动期间,共开展各类恳谈活动3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500余份,发布各类微博、微信内容近百条。

  二、齐抓共管,构筑涉水环境资源犯罪坚强壁垒。一是提高信息掌控能力。主动与水利、国土、水产(渔政)、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一江一湖三河”等重点水域挖砂船、振动筛、铲车等设备和迷魂阵、地笼网等违法渔具以及渔船、村(渔)民的摸底排查,加强相互协作,及时传递信息,提高对“一江一湖三河”等重点水域治安信息的掌控能力。二是构建联合检查常态。依托水产(渔政)部门日常执法检查活动,做到一并参与、联合行动,加强对“一江一湖三河”等重点水域沿线的船舶、村(渔)民,特别是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人员和禁用捕捞工具的检查,对相关人员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为专项整治行动打牢坚实基础。三是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与环保、水利、水产(渔政)等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对环保、水利等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4月5日,应城市公安局接到该市环保部门的反映,应城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采取逃避监管方式,利用雨水沟向府河排放工业废水,应城市公安局迅速核查取证,依法对该企业的负责人白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三、多措并举,保持涉水环境资源犯罪高压态势。一是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接到禁渔期、用电捕鱼等非法捕捞举报警情70多起,其中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5条。5月28日凌晨2时许,安陆市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查获孛畈镇刘某华无证驾驶船舶非法采砂案。二是加大巡逻巡防力度。采取水上巡逻和陆地巡逻相组合的方式,加大对“一江一湖三河”等重点水域巡逻巡防力度,提升治安管控能力。4月26日17时30分许,渔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汉江汉川段禁渔区、禁渔期、国家级水产资源种质保护区范围内的脉旺桃闸水域,将非法使用电力捕鱼的犯罪嫌疑人汪尧学查获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扣押非法捕捞的渔获物13.95公斤。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系水产(渔政)、环保等部门,多船多艇多车集体行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8月14日至15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孝感、汉川两级公安机关组织警力60余人,与属地乡镇政府、水产渔政、水政监察、城管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对汈汊湖流域涉渔污染迷魂阵、地笼网整治强制拆除清理行动,对汈汊湖四支干渠一周(35公里)及泵站河、涵闸河的整治清理,共强制拆除迷魂阵50余部,密封阵60余,地笼网50余个,彻底清除了该水域内迷魂阵、密封阵、地笼网等有害渔具,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强制拆除引发的突发事件,正真做到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多级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落实湖长制工作新格局。四是快立快侦刑事案件。对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移送的涉水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做到依法立案,积极侦办。5月26日,孝感、汉川两级公安、渔政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统一行动,于5月26日23时和5月27日1时,分别在汉江汉川段现场抓获使用禁用渔具地笼非法捕捞水产品的2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5月31日、6月13日,大悟县水利局先后向大悟县公安局移送3起涉嫌非法采矿(砂)案,6月13日,孝昌县水务局向孝昌县局移送宋某玉等人涉嫌非法采砂案。公安机关克服案件多、警力不足等困难,及时依法立案侦办,刑事拘留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