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以下简称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赌博行为。

  2018年1月19日22时许,孝南分局车站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在城站路泰阳城一门面出租屋抓获涉赌违法嫌疑人鲁某、王某兴、杨某、王某、林某、张某。

  经查:2018年1月19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鲁某、王某兴、王某、杨某在城站路泰阳城一门面出租屋内利用捕鱼机等赌博工具进行赌博,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捣毁捕鱼机12台,并抓获经营赌博游戏机的违法行为人林某、张某。

  目前,违法行为人鲁某、王某兴、王某、杨某、林某、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1月21日9时许,孝南分局三里棚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城中派出所查处一处赌博游戏机场所。违法行为人程某、李某、段某在孝感市长征路“宇济阳光”宾馆二楼电玩城内利用赌博机为参赌人员孙某、王某、李某、汪某等赌博提供条件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目前,程某等8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