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车在北京驾驶证却在枣阳扣光12分,枣阳交警承认工作过错

  楚天都市报8月16日讯(记者关前裕)车辆没有违章,驾驶证也一直在手里,可驾驶证里的分却在千里之外被一次性扣光了12分,导致自己无法驾车,这件闹心事困扰了陈先生10个月。8月14日,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称,这是经办民警工作失误造成的错案,大队正协调襄阳市交警支队,尽快恢复陈先生的驾驶证分。

  陈先生是枣阳市新市镇人,在北京定居经商。他向楚天都市报新闻热线投诉称:2017年10月上旬的一天,他被北京交警拦停,告知他的驾驶证早已被一次性扣光了12分,等于是无证驾驶。经进一步查询得知,他的车是因“套牌”,于2015年7月7日被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扣12分,罚款5000元。

  “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北京,驾驶证也在我身上,怎么会被枣阳警方处罚呢?”陈先生随后找到枣阳市交警大队六中队,处理该起案件的经办民警张某和中队长等人调阅该起违法案件卷宗,发现里面只有陈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驾驶证复印件,签名也不是他的笔迹。

  枣阳市交警大队认定,这期违法处理不是陈先生本人办理的,而是有人冒用他的名义扣了他的驾驶证分。

  民警建议他重考科目一。“这不是天大的冤枉吗?”陈先生说,套用车牌违法行为恶劣,我是个商人,将来可能需要融资,这不是影响自己的征信吗?他拒绝了交警的建议,要求公安局给个说法。

  可是,接下来的大半年时间里,他先后多次来回枣阳与北京,催促警方纠正,但直到目前,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8月14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到枣阳市公安局采访,该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卫斌说,经该局深入调查,确认这是一起由于经办民警工作失误造成的错案。

  他介绍,2015年7月3日晚上,枣阳市司机李某因驾驶套牌车被民警当场拦停,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扣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当年7月7日,李某持陈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接受了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这类违章,必须由当事人到场,持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办理。而经办民警工作失误,把关不严,直接导致陈先生的冤情。“我们一定坚决纠正。”陈卫斌说。

  为何拖至今日还未办好呢?是因为恢复驾驶证分的审批权限在襄阳市交警支队,材料要求比较多。不仅需要提供案发现场的视频资料,还要提供对经办民警的处分决定。而当年由于没有配备民警执法记录仪,并没有留下视频资料;同时,当事民警张某是副科级干部,对他的处分权限在枣阳市纪委,这在客观上延长了时间。

  陈卫斌介绍,今年7月,经枣阳市纪委批复,公安局对经办民警张某作出了记过处分。张某已于8月初到龄退休。至于假冒陈先生的“李鬼”的处理,该局还在调查中。枣阳市交警大队目前正跟襄阳市交警支队协调,抓紧补齐材料,尽快撤销对陈先生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