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境游前查出怀孕

  提前11天退团被要求扣团费引争议

  武汉旅游质检所:旅行社有权扣除“实际损失”

  武汉晚报讯(记者尹勤兵)小夫妻计划好的出境游,没想到女方突然被检出怀孕,距离出游仅剩下11天,提出退团,被旅行社告知要扣除团费28%的“实际损失”。这一说法靠谱吗?12月3日,武汉市旅游质检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游客提出退团,旅行社有权扣除“实际损失”。

  家住汉阳的朱先生说,今年10月30日,他和妻子在中国国旅汉阳王家湾一家营业点,交纳22798元,预订了12月5日“欧洲四国12日游”。然而,前不久,妻子被查出怀孕了。11月24日,他正式向旅行社提出退团,几经磋商,对方表示要扣除实际损失6600元,这占到两人团费全款的28%。

  “提前11天退团,就要扣这么多钱,这合理吗?”为证明妻子怀孕,朱先生特意提供了医院检查单,请旅行社酌情考虑。他甚至提出可以不退团,希望将两个名额留待3年后再出去玩。旅行社则表示,出国飞机票都预订好了,强调按合同,这钱少扣不了。

  3日中午,在中国国旅(武汉)总部,公司客服洪经理和营业点戚经理接待,双方仍为扣多少钱争论不休。朱先生认为,自己出国签证都没办下来,旅行社就说出国机票预订好了,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对此,洪经理表示,出国旅游提前1至2个月,向航空公司批量预订特价机票是行业惯例,而特价机票无法退票和改签。她表示,朱先生妻子怀孕事属情况特殊,但仍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如其提出取消行程,仍要按合同承担旅行社的“实际损失”。

  洪经理还表示,出国机票名额是提前预定的,不同于正价机票,不能退票或改签,临时找人顶,一时难以找到客人。所扣6600元,正是旅行社为这笔订单发生的实际损失,单人3300元中,包括100多元公证费,另3200元是单人往返机票钱。

  经双方协商,洪经理最后表示,可先按6600元扣费返款,如能找到客人顶替,再将这笔款退还;如实在找不到人,旅行社会提供朱先生的订购机票凭证,以证明这笔钱扣得确有出处。

  武汉旅游质检所副所长金洁提醒:出境游有其特殊性,游客应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个预判,以避免在无法完成行程时,造成损失。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地震、战争、动乱、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但肯定不包括怀孕。

  金洁说,为降低团费揽客,大多数旅行社出境游机票确实是提前预定好的,因此涉及退团,确实会发生扣费损失。而按《旅游法》规定,除双方约定扣款比率外,发生的扣款比例,只要旅行社能提供实际损失的凭证材料,都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