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0日电 (陈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一时的贪念,触及法律的底线。4月8日,一女子就因贪小便宜盗窃店内一些生活用品,最终被荆门东宝警方行政拘留。

  3月26日,荆门城区金虾路一商铺店主报警称,店内一些生活用品被人偷了。接到报警后,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取店内视频监控,民警发现一女子拿起货架上的一个便携盒、一个水杯和一瓶果蔬净,悄悄塞进了手提包内。整个过程,女子一气呵成。随后,她若无其事的出了店门。经过大量走访摸排,民警锁定了嫌疑人汪某。4月8日,民警在掇刀区某酒店门口将其抓获。

  经审查,汪某坦言自己有爱贪小便宜的毛病,平时总喜欢偷点小东西。据汪某交待,2016年1月,她曾因盗窃被判刑。案发当天,汪某在店内购物时,见无人注意,心生贪念,盗走了价值200余元的物品。

  目前,汪某因盗窃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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