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夏晶)在网上购买商品、保险、下载APP,常常会有很长的合同条款,需要你读后确认,不少人嫌麻烦匆匆扫一眼就点了确认,孰不知这样可能会因未看清条款而损害你的权益,车主胡师傅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2017年底,胡师傅在网上看到,网购5.3元意外险可获10万元赔偿的保险广告,觉得很划算就买了。

  2018年初,胡师傅驾车与另一辆小轿车相撞,胡师傅被120送到医院急救,花了1.7万多元。经司法鉴定,胡师傅属于九级伤残。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胡师傅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胡师傅想到自己网购的意外保险可赔10万元,就找到保险公司索赔,谁知保险公司却声称,按照赔偿条款,赔款不超过1万元。

  原来他在确认购买保险时,没注意“仔细阅读以下协议”,就点击确认购买保险。可就在这个内容中,有一个《保险条款》,而在投保流程首页界面“查看保障详情”中用蓝色字体提醒投保人查看保障详情,显示只有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

  胡师傅觉得自己通过网络平台买的保险,最后只给了份电子保险合同保险单,上面只有合同号、被保险人、生效时间、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等,没有保险条款,自己并不清楚条款中的约定,保险公司骗了他,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一审认定,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仅向胡师傅提供了一份电子保险合同保险单……没有附相应的保险合同条款,按照出示的电子保单所赔金额即为10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保险公司在网络平台设置投保流程时,投保人只有在经过“仔细阅读以下协议”:《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平台服务协议》后,点击“同意协议并投保”才能进入后续投保流程,投保人点击同意的行为视为承诺。

  而保险公司在投保流程首页界面“查看保障详情”中用蓝色字体提醒投保人查看保障详情,只要是通常投保人都会关注该蓝色字体并点开该链接,打开该链接后清楚显示:(1)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2)伤残,保额1万元,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胡师傅保险金1万元。

  在网络上点击“确认”一定要看清楚相关条款,因为一旦确认,就说明你已知晓其约定,并同意约定,这对双方都是有法律效应的。昨日,代理该案的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张刚良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网络平台在设置投保流程时,都要经过“仔细阅读以下协议”,如《平台服务协议》后,点击“同意协议”才能进入后续流程,以上协议都保存在相应网络平台上,随时可以调取。该文字为要约,使用者只要点击同意的行为视为承诺。该合同条款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均有效,即是其接受了该条款约定已经仔细阅读了《平台服务协议》,该条款通过网络的形式向被申请人进行了送达。

  责任编辑:崔凯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