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义指认现场王某义指认现场
嫌疑车辆(监控截图)嫌疑车辆(监控截图)
嫌疑人指认现场嫌疑人指认现场
案发现场,两托酒被盗。案发现场,两托酒被盗。

  (通讯员 刘晓晓)大冶一男子为“赚”生活费,夜邀网友潜入酒厂,一夜之间,盗走86箱酒,继而转手出售,非法获利。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经过多方摸排、蹲点守候,于4月12日成功破获该起大型盗酒案,抓获4名涉案人员。

  5月20日,该局对外通报,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夜之间 酒厂86箱酒不翼而飞

  2月27日11时27分4秒,一阵急促的报警声打破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接警平台的宁静。

  “您好!这里是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请问您有什么事情?”接警员拿起电话询问道。

  “警察同志,我们公司86箱酒不见了!”电话的另一头传出了一名中年男子焦急万分的声音。

  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往事发地了解情况。

  经了解,报警人金师傅今年51岁,是开发区某酒厂的保安。当天早上7时许,他同往常一样在工人上班前,把厂区各个角落都巡视一番。

  巡逻到存放成品酒的仓库时,金师傅发现仓库货物整齐地摆放着,只有一两箱酒零散地斜放在一旁。

  起初,金师傅并没有想到酒厂遭窃。由于当时天空正下着小雨,担心将这两箱酒被打湿了,金师傅还把它们移了进去。

  直到中午,金师傅听说给某酒店提供的一批酒数目对不上,少了几十箱,才感到事态不对劲,这才急忙核查,发现遭窃后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对案发现场的勘查,民警发现厂区防护栏被剪断了2根,金属切面都是新的痕迹,且绿化带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据此,警方确定这是一起盗窃案。

  该案引起了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开发区公安局局长张昌胜的高度重视,他立即抽调该局刑侦大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缜密侦查,全力侦破案件。

  破绽显现 窃贼一晚3次潜入酒厂

  经过前期侦查,民警发现嫌疑人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且对酒厂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成功避开了酒厂内部摄像头以及巡逻的保安,行事谨慎,案发现场并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会不会有人接应?”“酒厂有没有内鬼?”一连串的疑问在办案民警心头萦绕。

  在没有找到案件突破口时,民警不错过丝毫可疑线索。

  随后,专案组民警分头行动,一组多次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并对酒厂内部保安人员逐一走访询问,收集有效证据;另一组调取通往酒厂周边道路的视频监控,反复查看,并对周边群众摸排走访。

  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连日的摸排走访,一条线索让所有办案民警欣喜不已:2月26日晚,在该酒厂附近出现的两辆三轮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原来,2月26日晚8点到2月27日凌晨4点,一辆黄色三轮车与一辆蓝色三轮车避开主干路,专走小路,先后3次出现在酒厂附近,且这两辆车在进入酒厂附近时,车上并没有装物品,离开酒厂时,车子后面装满了货物。

  根据已掌握的线索,专案组民警继续对嫌疑车辆进行追踪。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最终发现该嫌疑车辆在离开案发地后,往大冶方向驶去,进入了某小区。

  民警沿着线索查到该小区时,是案发后的第5天,可该小区的监控摄像只能保存3天的记录,车辆进入小区的视频已被覆盖。因此,民警无法获得嫌疑车辆进入小区后的重要信息。

  之后,办案民警调取小区外围视频监控反复查看,发现进去两辆三轮车,但只出来一辆。民警立即到该小区内摸排走访,但并未发现另一辆三轮车的踪影。

  “车不会凭空消失,我们认为两车离开小区的时间是刻意避开的。”办案民警介绍道。

  经过反复查阅,民警发现在距离第一辆三轮车离开小区后18分31秒,另一辆三轮车也离开了小区。民警乘胜追击,终于找出了嫌疑车辆特征,锁定了有盗窃前科的男子曹某林。

  循迹追踪 4名嫌疑人先后落网

  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与曹某林往来极其密切的曹某亮也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办案民警在曹某亮居住地周边开展守候伏击,当曹某亮出现在某旅社附近的巷子时,民警出其不意,上前将其撂倒。曹某亮自知罪行难逃,激烈反抗,欲往人群密集地逃跑,民警凭着过硬的抓捕技能,迅速将其控制,成功抓获。

  曹某亮到案后,民警对其展开连夜突审。面对强有力的证据,以及民警的法制教育,最终曹某亮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21日,办案民警先后将另两名作案人员曹某林、王某义,收脏人员黄某雨抓获归案。

  经审查,2018年,曹某亮在开发区四棵村附近上班。下夜班路过酒厂时,他发现仓库内摆放着好多酒。今年2月,春节刚过完,曹某亮身无分文,便想重操旧业,起了盗窃之心。

  随后,曹某亮邀约之前在网吧认识的曹某林和王某义,一同商议潜入酒厂盗酒,卖的钱三人平分。三人一拍即合,便组成了盗酒团伙。

  说干就干,三人分头行动。曹某亮负责准备作案工具,在市场上买了一把50公分的金属钳子,曹某林及王某义负责准备作案车辆,弄到两辆三轮车,用于偷运赃物。

  2月26日下午5时许,三人在大冶某网吧碰头,直到晚上7点多,天完全黑了后便驾驶三轮车来到酒厂。曹某亮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金属防护栏剪断两根后,与王某义一起钻进厂房,而曹某林在外望风。

  当晚,三人第一次和第二次潜入厂区共偷运出52箱酒。曹某亮以该“发财点”是自己率先发现的为由分得25箱,而曹某林、王某义分别分得14箱、13箱。二人嫌自己分的酒过少,凌晨4时许,二人组团第三次潜入酒厂,又偷走34箱。

  经查明,该厂失窃的酒共86箱516瓶。后王某义联系上在大冶市还地桥镇开超市的老板黄某雨,将盗得的61箱酒共366瓶,以350元每箱的低价(该酒市场批发价在500元以上)卖出,从中牟利。而黄某雨明知该酒来历不明依然低价收购,并将酒卖出从中获利。

  案件侦破后,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识薄弱甚至是缺失,其中一名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竟对民警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原本我们商议的是每个月给黄某雨供100箱货的。”

  目前,涉嫌盗窃罪的曹某林(男、26岁、大冶市大箕铺镇人)、曹某亮(男、28岁、大冶市大箕铺镇人)、王某义(男、23岁、大冶市罗桥人)以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黄某雨(男、28岁、大冶市金湖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君兰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