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娟 实习生 胡晓 通讯员 陈利华)为前往日本务工,我市一女子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与护照被警方拘留。

  6月25日,金山店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与董某身份证照片高度相似,疑似重复户口。经与陈某、董某联系,当日下午董某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

  经查,董某为刘仁八镇人,曾于2006年到日本务工三年,2009年12月嫁至金山店镇。因有未满五年不能再次去日本的规定,“务工心切”的董某于2011年冒用其丈夫的姐姐陈某身份信息办理了身份证和护照,并于2013年3月再次去往日本务工。

  目前,董某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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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来源:黄石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智通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