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洪湖警方通报: 今年以来, 洪湖市公安局加大扫黑除恶力度, 对涉黑涉恶潜逃人员严缉严查,跟踪追迹,于2019年8月15日将一名充当打手, 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

  2018年, 洪湖市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及开发商王某(男,57岁,浙江台州市人)在推进项目过程中,与合作伙伴周某(女,48岁,洪湖市人)因退股事宜商谈未果。2018年2月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建(男,47岁,周某红的丈夫)在燕窝镇福利院门口约见王某,继续商讨退股事宜。随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指使随行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刘某鹏、朱某等人开走了王某的皇冠牌轿车(已归还),拿走了车内的4条黄鹤楼软珍香烟、3000元现金及一张票面17万的支票。强行将王某架上一辆小轿车,押到洪湖市龙口镇犯罪嫌疑人刘某华租住的一出租房内,对王某采取恐吓、殴打、脱衣服、淋水等虐待侮辱方式,逼迫王某退钱,非法拘禁王某时间长达8个小时。当天晚上23时, 刘某建等人将王某转移至燕窝液化气站附近。受害人王某借打电话筹钱之机报警。燕窝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后,立即开展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同时,此案被省政法委列入“扫黑除恶”群众举报件,要求全力侦破。经洪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崇阳县公安局等单位大力配合,燕窝派出所民警于2019年5月10日将首犯刘某华、刘某鹏等人相继抓获,而犯罪嫌疑人朱某闻风而逃。2019年8月15日,经长期摸排,燕窝派出所民警在龙口镇政府附近将涉案在逃人员朱某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吴道敏 张燃明 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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