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川发生严重车祸 1人身亡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事故概述

  2019年8月21日,机动车驾驶人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249省道由大水井向柏杨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249省道19KM+200M处左转弯预进入道路左侧石碑厂内时,后方同向行驶的中型货车(驾驶员:杨某,男,40岁,恩施利川人,持B2D证)因刹车不及时,撞向陈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后又撞至左侧石碑厂所堆放的碑石,至陈某连人带车倒地后被压在渝F0XXX9号车头下,驾驶人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利川市249省道19KM+200M处,沥青路面,省道,道路全宽7.4M,道路标志、标线齐全,无安全防护栏,天气状况:晴。

  车辆及驾驶人基本信息:渝F0XXX9号车系一辆“中汽”牌中型平板货车,车辆所有人为杨某,登记住所:重庆市万州区,2010年04月01日登记入户,保险有效期止2020年04月11日,车辆近三年无交通违法记录。货车驾驶人杨某毕业于恩施州公安驾校,初次领证日期:2003年09月05日,科目一考试员为余祚银,科目二考试员为李远堂,科目三考试员为罗荣昌、唐德荣。驾驶人杨某近三年无交通违法记录。

  事故教训

  1.机动车驾驶人陈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2.机动车驾驶人杨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只有安全驾驶,才能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