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备考科目四期间无证酒驾 早高峰停车路中央酣睡被查

  周一早高峰路上车流滚滚,一男子竟直接将车停在马路中间呼呼大睡,交警到现场一查,发现该男子不仅酒后驾车,还没有驾驶证。

  5月9日早上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欧阳烈沿白沙洲大道地面层巡逻时,发现白沙洲高架下桥后约20米处,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路中间纹丝不动,两股车道仅剩下一股车道通行,造成后向来车拥堵。欧阳烈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小轿车并没有熄火,而车内前排有两名男子正靠在座位上呼呼大睡。民警用力敲击车窗玻璃,二人听到动静才睡眼惺忪地醒来,并松开刹车准备继续向前行驶,被交警当场拦下。

  交警迅速将该车辆移至路边不影响交通的地带,让沿线交通恢复畅通,随后示意驾驶员胡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开车怎么睡着了,是不是喝酒了?”

  “没喝酒,就是熬夜了。”面对询问,胡某矢口否认,并辩称驾驶证忘记带了。

  交警随即对胡某进行快速酒精检测,吹气瞬间,酒精检测棒就亮起了红灯,涉嫌酒驾。于是,将胡某传唤至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同时,交警在对胡某身份等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胡某驾驶的车辆虽登记在其名下,但胡某本人并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眼见无法蒙混过关,胡某只好承认了自己没有驾照,目前还在考科目四。胡某表示,当天凌晨时分,自己和朋友在石牌岭夜市吃宵夜,期间喝了几瓶啤酒,聚餐结束后便在车上睡了几个小时,早上醒来感觉已经清醒,于是驾车回家,没想到越开越困,半路上竟然睡着了,直到交警发现将其叫醒。

  随后,交警依法暂扣胡某驾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胡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金3000元。(通讯员 崔彦伟 黄一燕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