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网友魏先生在新浪湖北投诉频道反映,称其在京东一家品牌旗舰店购买羽绒服,收货后发现收到的是一件三无产品。

  魏先生称,2018年12月21日在京东“简凡缇”旗舰店购买一件女士羽绒服,并于12月25日收到货。

  收到衣服后,魏先生发现整件衣服只有一个“yanyan”的标识,和一个单面印制的“beauty dress”的尺码吊牌及充绒小样包。整件衣服既没有店铺标称的“简凡缇”品牌字样,也没有标注衣服的制造成分、合格证、生产厂家等信息。

  因对质量不满意,魏先生在京东平台提出“交易纠纷”申请。据魏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针对其提出的诉求,卖家表示,商品具有国家专业质检部门出的质检报告。但卖家同时表示,”如因客户原因不满意商品,为了客户的购物体验,也愿意出运费帮客户退换货”。

  对此,魏先生询问京东客服,为何疑似三无产品可在京东售出,客服专员表示,会对此事进行核实,因而魏先生暂未申请退货退款。

  等待数天未收到处理结果后,魏先生多次电话询问京东客服,对方称因人员岗位交替,案例已转到下一位专员手中,并承诺1月10日给魏先生解决方案。截止17日,魏先生仍都未得到答复。

  2019年1月14日,魏先生在京东提交“换货”申请,退货原因为“商品与页面描述不符”。而京东平台并未通过魏先生的申请,理由是“超过退换货时间”。

  1月18日,新浪湖北投诉频道将此案例反馈至@京东客服 。1月21日,京东客服联系魏先生完成了退款退货,并赠送80元京东券作为补偿。

  新浪湖北消费投诉顾问团成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琼表示,“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

  对于三无产品,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责令改正。如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可以按照人损赔偿标准主张赔偿。如若仅商品问题,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