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网络贷款,借款本金却比实际合同本金高出30%以上。近日,网友向黑猫投诉湖北站反映了自己的这一遭遇。

  这名网友介绍,10月中旬其通过“钱站”APP上借款1000元,并于当月14日16时4分收到所借贷款1000元。但当其查看贷款合同时却发现,借款本金却为1330元。

  对此,该网友不解,为何合同的贷款本金比实际本金会多出330元。

  该网友提供的记录显示,付款方为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贷款合同中的“借款本金”一栏上,金额显示为1330元,综合年化成本26.3248%。

  对此,“钱站”客服解释,因借款金额中可能会包含其他费用产生,所以实际到款会和合同金额有出入,具体以合同为准。

  黑猫投诉湖北站律师顾问团成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赵静芸律师介绍,这330元可能是利息也可能是平台收取的高额服务费。

  若是利息,根据计算,该笔借贷月利率高达11.897%,钱站平台已涉嫌高利贷。若是服务费,将服务费计入借款本金中,属于变相收取“砍头息”。

  按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即利滚利)。同时,收取砍头息或变相砍头息,都属违法行为。

  赵静芸介绍,消费者可先与平台协商,对法规允许最高年利率以上的利息部分,和合同中合法服务费用以外的费用,可以不予偿还。此外,还可向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进行反映。

  投诉详情:https://hb.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48013303

  黑猫投诉湖北站,守护湖北人的消费权益,本地投诉入口链接:https://hb.tousu.sina.com.cn/

  (文章内容来源于“黑猫投诉”平台用户提交的投诉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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