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巢客(武汉)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客”)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未到却被房东要求尽快搬离,且无法联系上“巢客”。近日,网友郑先生在黑猫投诉平台反映自己的遭遇。

  去年12月,郑先生通过“德佑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佑”)中间牵线,在“巢客”租了一套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的两居室,月租金为1500元,租期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2日。郑先生一次性向“巢客”支付了12个月的房租及押金,共19500元。

  今年7月18日,郑先生收到了来自房东要求腾退的微信,要求郑先生尽快搬离。对方称,“巢客”与他们解除了合约,并让他们自行收回房租。

  房东向郑先生展示的“巢客”通知短信上显示,解约原因为武汉疫情过后,(巢客)经营非常困难,已不能正常履约。并表示,房屋内若有租客在住,可自行与租客协商签约或清退。

  “房东告诉我,她已经三个月没收到巢客的打款了,期间还同意了 ‘巢客’两次免租要求。”郑先生表示,自己当初签订合同后,就已经把租金和押金足额转给了“巢客”。而且也从未没收到过解约通知,要搬出去的消息都是房东直接告诉我的。郑先生称,当初与自己对接的“巢客”管家已离职无法联系。而拨打“巢客”400客服电话,则被告知无法处理此事。“他们说自己属于杭州适享,但我6月与他们联系的时候,他们还可以处理水电费方面的问题。”

  郑先生提供的与“巢客”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上显示,如甲方违约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而违约的,应双倍返还乙方租赁押金,并赔偿乙方2个月租金作为另行求租损失。

  合同上注明,“德佑”作为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提供房屋租赁市场行情咨询;寻找、提供并发布房源、客源信息;引领承租人实地看房;协助查看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促成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7月19日,“巢客”发布一则公告,提出了两条解决方案:一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签订终止协议后,由财务审核并陆续退款,最终退款金额为剩余租金、押金总和的40%;二是双方协商不成,不同意调解方案的租客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由人民法院裁判。

  郑先生并不能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我要求他们把剩余租金和押金,共9000元退给我。”

  黑猫投诉湖北站收到多条关于“巢客”的投诉信息,其中尚未答复的线索多达374条。

  通过“企查查”搜索“巢客(武汉)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页面显示该公司“经营异常”,“经营状态”为“迁出”。 股东信息中“杭州巢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存在变更,已更名为“杭州适享科技有限公司”。@巢客遇家官方微博账号已被注销。

  黑猫投诉湖北站多次拨打“杭州适享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

  黑猫投诉湖北站律师顾问团成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高蕾律师表示,“巢客”作为二房东,和大房东(出租人)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和租客之间存在房屋转租合同关系。因此巢客解除合同的同时,需要同时通知两个合同相对方,即大房东和租客。并不可以只通知房东,让房东自行去和租客协商。

  “巢客”基于和租客之间的转租合同关系,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对于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的约定,可以依照“巢客”单方解除合同给租客带来的实际损失为依据,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德佑”作为居间方,在双方的租赁合同签订完成后,居间服务已经实质完成,如果“德佑”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则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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