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人才倾斜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出台相关职称评审、岗位晋升、人才项目评选、人才招聘引进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疫情防控表现与职称评审挂钩

  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在评审时根据实际予以加分,优先推荐。

  获得市(州)级党委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或记功奖励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经审核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审核可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提高防控一线人员优先晋升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定点诊疗、疾控、防疫研发等事业单位,可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最高可分别提高5%、10%。

  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现聘在正高级岗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在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中可直接申报认定聘用;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可破格晋升岗位,受到一定级别表彰奖励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开辟人才评价项目绿色通道

  在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中单列指标,重点激励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

  在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选拔“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评选“楚才引领计划”名师、名医、青年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中,各地也应优先推荐。

  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直接聘用。  

  长江融媒出品 记者:章鸽 通讯员: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