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纪委通报了咸宁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荆州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宜昌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咸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

  嘉鱼县教研室教研员张青华,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湖北省桂花林场管理局职工何立,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

  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夏龙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傅良成,在休闲会所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荆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

  洪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黄显柏与该中心副主任谢正伟、陈中群,药房主任、信息科副科长陈方亮,医务科科长赵涛,车队队长宋宗豪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洪湖市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湖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让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

  监利县革命历史博物馆以“差旅、误餐、电话包干经费”名义为16名工作人员发放“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补贴,该馆馆长龙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追缴。

  3

  公安县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王华岩采取虚列设备维修、虚开票据、虚填空白公函等方式,核销其个人接待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松滋市洈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泽飞违规操办其子生日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

  夷陵区交安办常务副主任田德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18日,田德安在每月享受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经常驾驶公务用车上下班。同时,田德安利用职务便利,用单位油卡给私家车加油1415.49元。2017年2月10日,田德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兴山县高桥乡教育党总支书记、中心学校校长谭金平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9月30日至10月7日(国庆节放假期间),谭金平多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21日,谭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该中心学校总务主任王恩林作为学校车辆管理责任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车辆管理,也未对谭金平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进行阻止和向上级单位汇报,王恩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德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2月5日至6日,李德美为儿子操办婚宴,在已报告并承诺的情况下,超范围操办并违规收受礼金2.78万元,其中包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人员礼金,造成了较坏社会影响。2017年2月15日,李德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

  宜都市松木坪镇松木坪中学总务处主任徐圣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10月28日,徐圣忠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2200元。2017年3月21日,徐圣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枝江市顾家店镇财政所所长余昌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后,余昌平收受枝江市经典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宋某的1000元购物卡;2016年春节前,在自己家中收受宋某的现金5000元。同时,余昌平在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通过违规借款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账外开支。2017年3月8日,余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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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军区桥边镇党政办副主任黄萍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5年8月10日,黄萍在原桥边镇政府干部许某某回镇办理个人公积金转移手续时设宴接待,参与人员包括该镇党员干部及许某某同学总计10人,进餐费1670元。之后,黄萍以许某某来桥边调研座谈的名义在机关财务报销。2017年1月20日,黄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坚决保持“纠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让清明节“气清景明”,不仅是人们对自然人文之景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社风清正的期盼。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宜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