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8日北京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杨天然杨天然

  杨天然,男,土家族,1963年1月出生,湖北宣恩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8月21日,湖北省纪委对杨天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历任宣恩县老干局、县委组织部干部,宣恩县椒园区椒园乡党委副书记,宣恩县团委副书记,宣恩县高罗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宣恩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县交通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利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挂职京山县副县长;

  1998年09月,任建始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1年11月,任建始县委书记;

  2003年09月,任利川市委书记;

  2004年10月,任恩施州委常委、利川市委书记;

  2006年10月,任恩施州委常委、副州长;

  2008年05月,任恩施州委副书记、代州长、州长;

  2015年06月至2017年04月,任湖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7年7月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