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十堰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荣辉获刑六年半 涉两宗罪

  杨荣辉(副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央广网荆门9月9日消息(记者左艾甫 荆门台记者谢安平 通讯员石头)今日,记者从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湖北省十堰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荣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12.5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其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700万元供其他单位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联合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日前,该院已将杨荣辉送交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