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涂江平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金山为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蓝琼的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跃明的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才保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夏敏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梦翔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金保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王义松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汪拥军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江民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余美珍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金文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福辉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院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邱细鑫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