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堰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竹山县文峰乡付家坪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医陈勇骗取新农合门诊一般诊疗补偿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陈勇利用其村干部、村医身份便利,违规刷医保卡156次,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一般诊疗补偿费用624元。陈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张湾区方滩乡徐家湾村村委会委员李明春以权谋私问题。2016年6月以来,李明春利用其任方滩乡徐家湾村村委会委员职务便利,承揽本村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场平等工程,从中谋取利益。李明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马湾村党支部委员张正虎落实扶贫政策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6月,张正虎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将4名已去世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正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房县林业局违规挪用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3月和2017年1月,房县林业局党委商议后,经局财务股负责人邓久生、局长徐文审核签字,先后两次共挪用绿满荆楚专项扶贫资金262万元,用于发放基层站(场、所)干部职工工资和遗属生活补助。邓久生受到记过处分,分管副局长余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郧阳区青曲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谌小玲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6月,时任郧阳区鲍峡镇镇长谌小玲的父亲谌某某(家住鲍峡镇余家湾村)违规被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11月,谌小玲带队对余家湾村贫困户进行“五看五定”大核查后,谌某某仍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直至2017年3月在大数据核查中被比对出来。谌小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表明,十堰扶贫领域套取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工作失职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上述问题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以铁的纪律护航精准扶贫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把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县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精准扶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兑现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加大对本系统本部门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管理,认真排查化解风险,加强源头预防,铲除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土壤。

  二要发扬严实作风,落细落实扶贫措施。当前,脱贫攻坚正处于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实干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务实重行,改进作风,深入基层一线,主动谋划思考,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各级扶贫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认真履行帮扶职责,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对标,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工作不脱钩,帮扶不脱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部署要求,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进行“提级调查”,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严惩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动奶酪”的行为。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问题频发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既严肃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曝光,原则上要求查处一件通报一件,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