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月17日电(记者 刘紫凌、梁建强)湖北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迈出重要一步。记者17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湖北省17个市州监察委员会近期已经全部依法产生并挂牌。

  据了解,湖北省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委书记任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湖北省纪委与省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坚持整体转隶原则,及时研究解决转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科学确定转隶方案,推动了转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湖北省99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全部依法产生并挂牌。在此基础上,近期,湖北省17个市州监察委员会也全部依法产生并挂牌。

  为确保各级监委组建后能迅速开展工作,湖北省纪委坚持提前谋划部署,抓好建章立制、内部监督等工作。目前,已制定《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机关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16项工作制度,对纪委监委机关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使用调查措施、案件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