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大冶市保安镇西海村村委会副主任游支权违规操办喜宴等问题。2017年5月,游支权在担任大冶市保安镇西海村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期间,借购房之机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4名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共计1600元。同时,游支权还存在个人重大事项未如实向组织报告等问题。

  2017年7月,游支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黄石港区园林绿化处主任胡启学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黄石港区园林绿化处主任胡启学、党支部副书记沈涛、副主任彭伏军、副主任张铁在担任黄石港区园林绿化处领导班子成员期间,向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发放津贴33012元。同时,彭伏军还存在违规骗取高中助学金问题。

  2017年12月,胡启学、沈涛、张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下陆区马鞍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肖山泉等人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5月,下陆区马鞍山社区在赴某村考察学习“党建引领活力村庄”创建经验时,超标准吃喝,到既定考察学习范围之外的旅游景点游玩。后经肖山泉授意,由马鞍山社区党委委员刘恒钢采取虚列参加人数和租车费用的方式套取社区公共资金1900元,用于报销违规公款吃喝和游玩费用。同时,肖山泉还存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7年12月,肖山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恒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堰市纪委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茶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茶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给9名院委会成员发放电话费补助10680元,茶店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陈才对此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陈才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鲍峡镇军家坪村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鲍峡镇军家坪村违规发放误工费,军家坪村原副书记刘昌林领取6000元,村会计、计生主任刘兆华领取2000元。

  刘昌林、刘兆华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白桑关镇龙潭沟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负责人柯吉兴违规操办宴请活动的问题。2017年7月15日,柯吉兴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收受礼金15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叶大乡王良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成华违规操办宴请活动的问题。2017年12月1日,马成华违规操办生日宴,收受礼金4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违规停放公车的问题。2017年6月13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梁林强驾驶鄂C1FA66公务用车与该队民警姚定利一起到十堰市城区做思想稳控工作。当晚,梁林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先后两次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娱乐场所停车场。

  梁林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姚定利同志被诫勉谈话,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吴义顺同志被工作约谈,区公安分局分管治安副局长王金柱同志被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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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湖北各市州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