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5月27日讯(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丁阳 齐阳 王运刚)27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收受礼品、对违法建设查控不力,蔡甸区一名负责查违工作的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项振英,蔡甸区大集街享受副科级待遇干部,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具体负责蔡甸区大集街小集片区(含西板桥村)、文岭片区村民自建房屋审批及查违工作。2017年4月至今在大集街城市综合管理指挥部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项振英于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具体负责大集街小集片区(含西板桥村)、文岭片区村民自建房屋审批及查违控违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取西板桥村一名建房户市场价值1000元左右礼品并未及时归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开展查违工作期间失职,导致大集街西板桥村四户村民违建面积达405.24平方米。

  办案人员介绍,项振英身为党员干部,收取群众礼品,未能及时归还,违反廉洁纪律;在开展查违工作期间失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项振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