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蔡育林前年底上网号召18名男网友,每人缴800元活动费,并找来17岁少女当女主角,在去年2月包下台铁客厅车厢举办1女战18男淫趴,震惊社会。法院昨二审认定蔡育林触犯意图营利媒介性交罪,维持一审判他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另5名参与的工作人员因未获报酬等理由获判无罪,本桉还可上诉。
蔡育林昨天在电话中受访时表示:“在看到判决之前,也没办法对外回应什麽。”
38岁的蔡育林2011年12月在网路“花魁群交版”发表《电车痴汉》文章,表示要彷照日本A片的情节,征求网友缴费包下台铁客厅车厢举办性爱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