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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洁诉潘粤明离婚 男方争取抚养权

来源:新浪娱乐2013年11月23日15:40【评论0条】字号:T|T

       近日,有报道指董洁诉潘粤明离婚一案已被朝阳法院正式受理。董洁在诉讼中称,其与潘粤明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等矛盾无法调和,致感情破裂,于2012年分居至今。为了利于孩子成长,董洁请求法院判令孩子由其抚养,潘粤明支付抚养费。但该案受理后,法官多次联系潘粤明,均联系不上。之后,法院分别向潘粤明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登记在其与董洁名下的居住地址邮寄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但均被退回。潘粤明经纪人陈小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方称从未接收过任何相关消息,之所以此前没有起诉董洁,是想先等名誉案结束,再打离婚官司。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按法律规定,五岁以下多判给母亲。为此,陈小姐透露:“就现在的新闻来看,我认为董洁不是个合格的母亲 ,母亲的道德品质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王大治也曾在新闻里表种种表态对不起董洁家人,网络上也曝光了他们激吻的照片,我们希望孩子再善良的环境中成长,所以会尽最大努力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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