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思路:居民每月用电量分成三档;
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电量按覆盖80%的居民用电量来确定,电价不做调整;
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电量按覆盖95%的居民用电量确定,提价幅度每度5分钱左右;
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每度提高0.2元至0.3元。
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度到15度免费电量。
1997-1998年 |
电力行业“政企分开”,电力部撤消,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
2002年3月 |
国务院批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决定由国家计委牵头,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工作; |
2002年12月 |
国家电力公司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即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国电、华电、华能、大唐和中电投; |
2003年3月 |
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
2003年7月 |
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 |
2004年3月 |
出台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统一制定并颁布各省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 |
2004年12月 |
国家发改委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措施; |
2005年2月 |
《电力监管条例》颁布; |
2005年3月 |
制定与《电价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三个实施办法; |
2005年年底 |
电监会一份内部报告披露,认为“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 |
2006年2月 |
“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任务确定; |
2006年6月 |
第二次煤电联动,火力电企电价调整,各区域上调幅度不同,在1.5%-5%之间; |
2007年1月 |
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 |
2007年3月 |
发改委下发《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并分四次批复了全国各省区小火电降价方案。 |
2008年3月 |
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深化电价改革。 |
2008年7月和8月 |
电价两次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涨4.14分,销售电价平均涨2.61分,缓解煤价大涨导致电企亏损 |
2009年9月14日 |
电监会发布《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显示,电价政策执行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煤电矛盾突出,发电企业亏损严重,电网企业经营困难加大等。 |
2009年10月 |
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革的必要性,确定改革目标和原则,并提出电价改革的七个重点任务。 |
2009年10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
2009年10月 |
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11月 |
国家发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 |
2010年10月 |
发改委出台《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2011年5月 |
发改委通知要求全国15个省市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左右,销售电价6月1日开始调整,居民电价不上调;上调涉及工业、商业、农业用户。 |
一: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
二: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竞价上网;
三: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双方交易试点;
四:放开新核准机组上网电价;
五:完善政府定价;
六:逐步建立规范的输配电价机制;
七:推进销售电价改革。
一是,厂网分开后,由于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和运行规划,上网电价仍实行政府定价,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受输、配资产不分等因素影响,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尚末形成,企业成本缺乏有效约束。
三是,销售电价交叉补贴严重,电网企业单一购买的市场格局尚未打破,用户缺乏用电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