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唐杰)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对李俊平、刘明春同志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李俊平、刘明春两位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

  李俊平,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天门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荆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调研员、市创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拟任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

  刘明春,男,1961年2月出生,汉族,湖北沙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纪检组长,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拟任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职。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上举报等方式向荆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12380。公示信箱设在荆州市委组织部办公楼前,来信寄荆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收,邮政编码:434020。荆州市委组织部举报网站: http//www.jzdjw.gov.cn。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