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孝感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孝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丁力在扶贫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6月,时任孝昌县水产局副局长丁力,在负责段港村连片式稻田养虾项目验收中,未严格按工作流程实地测量种养面积,造成扶贫项目资金28.59万元被虚报冒领。2020年3月,丁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项目资金被追缴。

  2、安陆市洑水镇民政办原主任陈正春、会计张雅琴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民政专项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2017年底,洑水镇民政办原主任陈正春、会计张雅琴在安排年度冬春救助资金时,擅自将专项资金25500元转到镇福利院17名不符合救助政策对象的存折上,未纳入收入账目。2019年12月,陈正春、张雅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追回。

  3、大悟县东新乡纪委副书记刘光坤履职不严、监管不力,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问题。刘光坤在东新乡民政办任职期间,分别于2006年6月、2010年7月将万寨村万某某、丁某某两个家庭共7人纳入低保对象。2016年之后,万某某、丁某某家庭条件好转,但刘光坤仍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6人纳入低保对象。2020年5月,刘光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孝南区西河镇原荣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如楚等人虚报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经管站站长彭清华审核验收走过场问题。2017年5月,西河镇经管站站长彭清华审核验收不严,监管不力,致使原荣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如楚、出纳李未莲将该村已于2月份完工的秦家松林通湾道路硬化工程虚报“一事一议”项目,违规套取奖补资金76144元。2020年5月,彭清华、秦如楚、李未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奖补资金被追缴。

  5、汉川市韩集乡马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光中虚报、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8年2月,马港村使用深度贫困村配套扶贫资金建设村级文化广场、文化墙、活动室及绿化等项目,“搭车”挤占43474元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办公设备。2019年1月,孙光中自行组织工程验收,导致项目虚报工程量多付工程款57000元。2020年6月,孙光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支付工程款已追回。

  6、应城市杨河镇汪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其国履职不力,致使国家专项移民补贴资金流失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冯其国没有按要求核查水库移民村民基本信息,导致2016年至2018年继续向3名已故人员发放水库移民补贴3600元,造成国家专项移民补贴资金流失。2020年1月,冯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已追回。

  7、云梦县下辛店镇爱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建民工作失职,违规申报精准扶贫对象问题。2015年10月,李建民在爱国村精准扶贫对象申报阶段,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张某某、祝某某及其子张某(云梦县信访局在编职工)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违规在民主评议表上代签参评人员姓名。2020年5月,李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担当、在实干、在落实。当前,扶贫领域不尽责、乱作为、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孝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