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凌晨4点半,黄陂区国华燃气公司安全巡查人员在前川百兴街东岸小区门口发现车牌号为鄂A182×的面包车上装有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巡查人员立即向区燃管办、交通运管、前川派出所和前川街道执法人员报告,并配合执法人员现场扣押该车及车内存放的液化气钢瓶19支。

  经调查,该当事人王某屡次无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液化石油气)并用无“危运证”车辆运输送气、此前多次受到区城管燃气管理和公安机关及交通运管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打击和处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危化物品运输条例》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化危物品运输相关证明”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由于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该当事人涉嫌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鉴于以上情况,该当事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并作进一步处理,违规从事运输车辆已移交公安交警大队处理,涉案的钢瓶已全部由城管等部门暂扣并作证物证据保全,送场站安全存放。(通讯员 冯 刚 张才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