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邵桐律师做客节目,就此事发表观点和看法。
在家长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将合同转卖给乙方,然后又出现了一个丙方,三方秘密签订的这样一份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邵桐: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家长自身的选择,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话,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如果说家长同意转移合同义务的做法,那么三方协议就对家长有法律效力;如果家长不同意这种合同义务转约的做法,这种做法就对家长没有任何法律效率。
在这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份协议?是早有预谋还是另有隐情?
包华:我认为它既不可是一种预谋,也不是说还有其他隐情。这个品牌和它的运营机构之前发生了一些变化,也就是说,原来这个品牌是由本部运营的,现在交给其他加盟公司运营了,在运营机构发生变化情况之下,就出现了三方协议,由北京到南京,由南京到上海这样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实际上很多家长本身是不清楚的。我认为它本身就是一个三家机构基于自身经营原因所做出的一种经营调整,而这种经营调整没有事先告知家长,而且目前看起来已经充分侵害了家长的权益和孩子的权益。
江苏南京百名家长现在应该向谁追讨学费?如何维权?
邵桐:我认为从家长与培训机构签的合同来看,谁在甲方处盖章,谁就与家长之间形成合同上的相对关系。家长在不认同三方协议的情况下,首先就应当直接与签订合同的公司去主张退还学费,这是最直接合同之间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理论来说,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也就是说你与谁签订了合同,谁就与你形成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你直接去起诉他,要求他履行合同义务是肯定会得到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