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法庭现场图为:法庭现场
图为:被告人在看守所内受审图为:被告人在看守所内受审

  金报讯(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王甜甜、许婷婷、周晶晶)“被告人,你是否收过18名被害人的钱?”“收过。”“为什么收他们的钱?”“是他们给我的购房款。”……前日上午,武汉市中院一起近700万元诈骗案的庭审现场,公诉人正在向被告人发问,而此时的被告席上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循声望去,悬挂在法庭左上方的一块电子屏幕中,被告人坐在椅子上,其身后站着两名威严的法警。法庭右上方的另一块电子屏幕中,则拼接呈现着法庭内部不同角度的画面,其中最大一幅画面随着发言方的转换进行着实时切换。此时的被告人正位于10余公里外的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内,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接受法庭对其案件的审理。这也是武汉市法检系统首次“试水”远程视频庭审。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公诉人指控,2009年9月至2013年4月间,被告人胡中军以能低价购买商品房为由,采取预收定金和部分购房款的方式,骗取18名被害人600.8万元。此外,2011年5月,其伪造经理签名,私自将所在公司开发的小区门面房对外销售,赚取差价90万元。所有款项用于个人挥霍。“胡中军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拒不退赃,建议判处10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公诉人发表量刑建议后,胡中军作最后陈述,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休庭!”持续1个半小时的庭审,在一声响亮的法槌声中宣告结束。

  昨日,武汉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远程视频开庭促使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得到快速审理,同时缓解法院押解警力、审判庭不足的现实困难,有效地节约司法资源。

  据介绍,远程视频开庭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案件,将来随着技术水平的成熟,将进一步拓宽案件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