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个项目“出局”

  2014年11月,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张光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既有项目清理处置的情况。

  日前,长江商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取的这份报告显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状建设主要包括既有建设项目和现状农村居民点等两大类。其中,既有建设项目共计1682项,总用地面积约119平方公里,这些项目的清理工作,主要围绕“控、建、改、迁”四个方面开展,针对这些项目进行依法清理时,主要考察项目是否符合准入要求,并具备合法手续。

  1682个既有项目中,有372个项目既符合准入要求,又具备合法手续,全部予以保留;426个项目,既不符合准入要求,又不具备合法手续的,应逐步迁出基本生态控制线,此类项目用地面积为21.8平方公里。

  除了予以保留和迁出的项目,武汉生态控制线内还有884个“单符合”项目,需要进行整改,其中,符合准入要求但手续不全的项目共计151个,限期补办手续后可以予以保留。

  此外,具备合法手续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共计733个,根据各自的情况按三种方式整改。

  第一类是已批准、已供地、已建设,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这类项目通过整改建设后可予以保留,共计326项。第二类是已批、已供、尚未建设,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这类项目原则上将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但对于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优化设计方案后予以保留,共计99项。第三类是已批、未供,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80个非工业仓储类项目,以及具备合法手续的228个工业仓储类项目,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

  目前,武汉市涉及到的各城区均已制订了针对上述项目清理的详细实施计划,将逐年组织实施。

  针对涉及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新增建设项目,张光清说,武汉市政府将严格管控,做到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零审批、零进入。同时,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增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在常规项目审查基础上,还必须通过选址论证等程序,其建设强度、高度、生态绿地率等也必须达到政府制定的具体控制指标。

  屡遭突破

  总体规划伤痕累累

  城市主城区的面积不断扩展的发展方式,在中国民间被戏称为“摊大饼”。历来以“大武汉”著称的湖北省武汉市也不能免俗。

  早在2004年,武汉市就编制了2005年至202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当年划定的武汉市城镇建设用地(又称“都市发展区”)面积控制在667平方公里,结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第二年年底就面临修编的需求。

  2006年7月,武汉市政府向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情况,这一次修编后,确定的武汉市2020年的都市发展区面积应该控制在103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部分为450平方公里。然而,这一设想的目标在2010年就提前十年实现。

  “如果总体规划屡屡被突破,《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到底在哪里?”不断地有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参与相关会议、审议相关文件时,对此提出质疑。

  就在2013年6月26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这让武汉市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以政府令形式划定生态控制线的城市,也是全国第一个以人大常委会决定方式为生态控制线提供法律保障的城市。

  “必须把总体规划通过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用‘法治’的手段防止‘人治’,城市规划才不会因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更改,不因个别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干部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经过8年的反思和探索,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达成上述共识,因为共识,才有了《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的出炉。

  也就是在这次会上,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也提出城市发展“十不”,以此落实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不能填江;不能填湖;不能摊大饼式的无边界扩大城市建成区的外延;不能环湖“铁桶式”地开发,把湖岸线都建成私家花园;不能沿着道路控制线建房子,尽可能多地留出绿地,建街心花园;不能看到旧房子就一拆了之,要保护城市基本生态;不能没有快速交通系统;不能没有地铁;不能只顾拓宽道路,而忽视道路层网及“毛细血管”的建设;不能因为没地方停车,就乱建停车场。

  (吕友明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