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上的油焖大虾夜市棚、充当公厕的临时棚房,这些简陋棚舍却成了一些村官手中“摇钱树”,被伪造成产权房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昨日,汉阳区检察院公布,该院查获武汉东沙连通工程余家湖村片区征地拆迁中19名村官贪污、受贿窝串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检方介绍,2010年起,张某某担任余家湖村规划办公室主任。当年初夏,张某某在余家湖村的荒地上搭棚子,做油焖大虾生意。此时,东湖沙湖连通工程余家湖的拆迁工作也开始了。张某某想从虾棚拆除上捞点好处,便找到余家湖村拆迁工作专班组长魏某某。魏某某提出把公厕等临时棚房也纳入拆迁补偿,自己也要分一杯羹。两人一拍即合。

  2011年3月到5月,张某某与魏某某伪造李某某为余家湖一套702平方米建筑房屋的所有人,利用虾棚所在荒地编造虚假产权证明、凭想象画出测量图纸,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58.9万余元。以同样的方式,将村里建在空地上用来堆放清淤设备以及充当公厕的临时棚房,炮制成占地面积总和为746平方米的建筑,又骗取了国家拆迁补偿款62万余元。

  2011年5月,张某某拿到东沙连通指挥部的121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将其中60万元给了魏某某。此外,张某某与魏某某还曾找过武汉东沙连通工程拆迁指挥部城中村改造片区组长肖某某、余家湖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专班副组长梅某某、余家湖村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周某共同帮忙,因此魏某某又从60万元中送给肖某某10万元、周某10万元、梅某某5万元。

  2014年2月,张某某到汉阳区检察院自首。2014年11月18日,法院对其判刑4年2个月。其余人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