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杨华 段晨晨

  昨日,市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的典型问题,其中,蔡甸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因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套取资金发放津贴补贴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区委宣传部部长

  违规套取数十万资金发津贴

  2013年5月,蔡甸区委宣传部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供蔡甸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笑撰使用至2015年8月归还。同时在未经区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区文明办违规配备公车一辆。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区委宣传部违规套取资金66.7555万元,其中自设项目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奖金、津补贴31.68万元;为其司机违规发放津补贴4.2万元。2016年6月15日,市纪委给予蔡甸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笑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卫计委副主任

  赴外地考察违规接受宴请

  2015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青山区卫计委副主任程明、市九医院副院长黄建军、西药房行政副主任谈悦等人赴天津考察期间,四次违规接受业务往来企业的宴请。2016年6月7日,青山区纪委给予程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卫计委给予黄建军行政记过处分; 区卫计委党委给予谈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企业留守人员

  用公款宴请对方

  2016年2月15日,武汉医用材料厂留守办公室负责人张友涛用公款在汉阳区“风情镇洲头人家”餐馆宴请新风藤器厂留守办公室负责人林杰、鹦鹉船厂厂长周海骆,共消费1150元。同月18日,周海骆用公款在汉阳区三里坡“山里人”餐馆宴请林杰、张友涛,共消费715元。2016年6月24日,汉阳区鹦鹉街工委给予林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周海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友涛党内警告处分。

  军粮供应站副站长

  违规发放16000元奖励

  2015年3月12日,江岸区军粮供应站副站长程广远在其分管领导未签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军粮供应站财务账上列支16000元,以“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为名发放给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程广远签字领取4000元。2016年5月25日,江岸区发改委给予程广远行政警告处分,对区军粮供应站违规发放的16000元奖励予以清退收回。

  区市政设施管理所所长

  违规发18000余元津贴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江汉区城管委市政设施管理所所长朱少明与支部书记李波商议后,借年终慰问、新年开门红等理由先后四次向职工发放加班费、值班费、慰问费等,共计18400元。2016年8月22日,江汉区城管委党委给予朱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波党内警告处分。

  村干部为子办婚宴

  收取礼金3300元

  2016年1月15日,黄陂区蔡家榨街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李金安为儿子结婚举办宴席,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28人,违规收受礼金3300元。2016年5月17日,黄陂区蔡家榨街党工委给予李金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交三公司副经理

  收取婚礼礼金9800元

  2016年5月28日,武汉公交三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潘国桃为其子操办婚宴,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违规收受礼金9800元。2016年6月7日,市公交集团公司党委给予潘国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取礼金9800元予以收缴,对违规参与婚礼的1名党员员工进行约谈,对14名党员管理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绿化队工作人员

  开公车办私事

  2016年4月30日,洪山区园林局绿化队工作人员范文生前往天河机场附近从事公务活动中,驾驶车牌号为鄂AUH579的公务车辆办私事,并将该车开到其老家黄陂区天河街停放过夜。5月1、2日在执行公务后,将车停放在江汉区民族路的家里。2016年6月17日,洪山区监察局给予范文生行政警告处分;洪山区纪委给予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该绿化队后勤保障部主任王伟党内警告处分。

  学校校长

  超标使用办公室

  2015年7月,在青山区违规配置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中,武汉工业科技学校校长王德宏采取与其他同志合用一间办公室的形式,通过了区教育局的检查验收。2016年春季,王德宏擅自恢复使用其原超标办公室。2016年7月4日,青山区教育局党委给予王德宏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强调,中秋、国庆将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着力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以及借节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