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报告

  本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陈驰 张春潭 段晨晨)昨从汉阳区纪委获悉,该区翠柳街某社区的一名党员因醉驾被查获后,被判危险驾驶罪刑拘,还被开除党籍。

  袁某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职业。2015年3月17日21时许,袁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汉阳区马鹦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行至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某酒店门前路段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经鉴定,袁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8.60mg/100ml,属于醉驾。2015年6月18日,汉阳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袁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汉阳区纪委办案人员介绍,袁某身为党员,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严重违纪。根据党内相关法规规定,袁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