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家住关山大道保利花园的小夏(化名)要在小区内续办停车卡,却被物业公司要求,出示与房主姓名一致的行车证,否则就只能证明房主和车主(小夏)是直系亲属关系。房主是小夏的爸爸,而小夏虽然与父母同住,却因工作原因已将户口迁走。这下户口本不能证明了,物业公司便要求小夏提供“我爸(房主)是我(车主)爸的证明”。派出所拒绝开这样的证明,让小夏很苦恼。

  续办停车卡要“我爸是我爸证明”

  小夏说,前天,她所居住的保利花园小区贴出了包含上述要求的通知,她续办停车卡的事因此被拒绝。

  物业建议小夏去派出所开个证明,证明她是房主(小夏的爸爸)的女儿。小夏的爸爸得知此事,赶到物业公司作证。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样也不行,必须要有书面证明。

  小夏说,当爸爸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后,派出所予以拒绝。无奈返回物业公司,对方仍不肯通融。

  小夏妈妈着急了,立即回家翻箱倒柜,找出了小夏的出生证明,这下停车卡才办下来。

  小夏说,如果妈妈找不到她的出生证明,难道还要“滴血认亲”吗?物业的要求,实在过分了。

  物业称要求提供证明有道理

  前天,该小区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房子是老公的名字,车子登记的是她的名字。去物业续办停车卡也被拒绝,无奈回家找来结婚证。在该小区里,遭遇到上述要求的居民还有不少。

  前天,记者联系了负责小区管理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有4000住户,却仅有1500个车位,经过业委会同意,他们对业主及直系亲属自用的车位优先办停车卡。对于租户,原则上不办理。这样一来,不少出租房子的业主便谎称租客是他们的直系亲属。无奈,他们要求续办停车卡的业主都出示证明,证明车主是房主的直系亲属。

  对于小夏这种证明有难度、去派出所开证明又被拒绝的情况,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无理取闹,居委会和小区警务室都可以开证明”。当记者表示,已向公安部门核实,这类“我爸是我爸”的证明早已不能再开。对方表示,他不清楚,“反正去年都能开”。

  不可剥夺租客使用车位权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聘用,服务业主的。服务以便利业主对物业的使用为原则,人为增加业主对房屋及其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的难度,本身就与便利业主的原则相违背。

  其次,权利的享有不应该建立在非法剥夺他人权利的基础之上。业主有权利平等使用房产的配套设施权利,如平等使用公共停车位、电梯等。房屋出租时,业主对小区公用设施的使用权也随之出租(特殊约定的除外),所以,业委会、物业无权剥夺租户对公共车位的平等使用权。 记者张全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