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湖北多地事业单位迎来新变化 涉及编制、工资等!
湖北各事业单位职工,你们的编制、待遇、晋升将有新变化!
全国范围,将有哪些新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将得到完善
2018年未来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
湖北全省范围,年底前推广这些举措:
湖北出台支持创新13项改革措施
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引进人才
今年年初,《湖北省推广落实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公布,其中两项关于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在年底前于全省推广!
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
文件原文: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
事业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文件原文: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湖北各地,迎来哪些新政策:
十堰
五项自主权为事业单位用人“松绑”
近日,十堰市出台《十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事关6万多十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事业单位内部竞聘上岗,能上能下
根据《意见》,要通过实施岗位动态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指数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意见》实施以后,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将更加灵活,人员薪资待遇也会相应上涨。
五项自主权 为事业单位用人“松绑”
据悉,为了支持事业单位的发展,十堰市将过去由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的岗位设置权限以及聘用人员权限下放给用人单位。
包括“五个自主”:
● 自主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自主设置岗位标准。
● 事业单位自主设置岗位标准包括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和比例。
● 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事业单位自主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之间结构比例;自主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主辅系列岗位。
● 事业单位可确定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名称、数量及最高等级;自主决定聘用人员。
● 事业单位在岗位空缺内,按照岗位聘用条件和程序,自主决定聘用岗位人员。
对高层次、基层人才给予政策倾斜
《意见》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分类管理办法,对十堰市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倾斜。
将开辟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直通车。对市直事业单位及市以下事业单位已聘或引进的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省级优秀专家等,在岗位设置或变更时,可不占本单位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事业单位根据人才建设需要,引进博士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在没有相应岗位情况下,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占单位常设岗位结构比例。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湖北工匠”等表现突出的工勤技能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且具备高一层级同类别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单位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至高一层级岗位。
对引进的急需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
荆州
施行政府高级雇员制度 不占用单位编制
荆州出台了《荆州市政府高级雇员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高级雇员不占用雇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可以雇用高级雇员的领域有:荆州市金融、贸易、物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创意、文物保护、高新技术、医疗卫生、高等教育等。
宜昌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注重基层经历
宜昌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来宜创业就业。其中有很多政策与事业单位有关。
艰苦边远地区放宽条件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降低学历门槛,专业可不受限制。可设置本县市区招录数量30%的职位,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地区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对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开考。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专业可不受限制,开考比例可以降低到1:2,可设置不超过本县市区招聘数量60%的岗位,面向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地区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一年且经过考核及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注重基层经历
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县市区补充工作人员时,除特殊职位外,一般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遴选对象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高工资待遇
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艰苦边远地区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艰苦边远地区高定两级。
生活补贴最长发三年
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时,应及时转接其社会保险关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鼓励各县市区对毕业五年以内首次在当地就业创业满一年的大学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到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将发生这些变化!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招聘、收入、管理、职称、创业等方面推进改革。
职称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创业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明确了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
管理
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制定配套政策规章,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探索高校、公立医院等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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