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工仔按要求拆棚子被压折腰椎,店老板垫款救人起诉城管

  楚天都市报4月18日讯(记者吴昌华 视频剪辑崔美君)8名城管队员上门要求火锅店拆除在店外搭建的大型雨阳棚,众人七手八脚放倒棚子时突发意外,未满23岁的打工小伙小张被雨阳棚钢架压倒,腰椎骨折,神经断裂,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店老板胡女士闻讯全额支付抢救、手术费用,随后向武昌区城管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赔偿50万元,遭拒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及其武汉市城管委赔偿50万元,18日上午,此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楚天都市报记者到庭旁听。

  “拆棚子”压倒打工小伙

  事情发生在2017年9月24日中午,当时,8名城管队员来到武昌区友谊大道与武车路路口的川西坝子火锅店,要求该店拆除在店外搭建的大型雨阳棚。2018年4月18日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于事发的基本事实不存异议——一名城管队员进入店内,走进厨房,要求该店员工“把棚子放倒”。厨师长随即与六七名员工一起走到店外,开始拆棚子。

  此前,楚天都市报记者在现场看到,雨阳棚是钢架结构,可伸缩,展开后可以摆下一张较大的餐桌;棚子底部是滑轮,可移动。

  川西坝子火锅店和隔壁一家店面的几个监控探头,同时记录了棚子“放倒”时压住打工小伙小张的现场:头戴白色厨师帽、身穿白色工作服的火锅店厨师,身穿蓝色制服的城管队员,在监控视频中清晰可辨。视频显示,在城管队员注视下,厨师们推拉雨阳棚旋转了180度,然后收拢,推到围墙边,接着把棚子靠着围墙方向“放倒”。

  画面中可以看到,至少有一名城管队员与厨师们一起“放倒”棚子。庭审中,武昌区城管表示,该城管队员的动作只会减轻棚子倒下的后果,而不会造成此案发生的伤人事件。

  从视频中看,棚子倒下的速度并不快,但就在此时,站位靠近围墙的打工小伙小张,突然被叠拢的一堆钢架压住,瘫坐在地上。几名厨师和城管队员赶紧上前查看,约1分钟后,城管队员离开监控画面。

  城管方面提供的“查处经过”写道:后来川西坝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场城管员看到已经拨打了急救电话,加之有其它工作要做,就离开了现场,现场全程经过有视频为证。

  女老板全款救人表示负责到底

  事发时,火锅店老板胡女士远在广州,接到厨师长打来的电话,要求店员全力救人,她会“负责到底”。

  事发不久,小张被紧急送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诊断为胸十二、腰一、腰三、腰四椎骨骨折,神经断裂。第二天上午,小张做手术要输血,火锅店5名厨师献血1200毫升。经抢救和手术,小张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医生说,小张可能永远站不起来了。

  事发后不久,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中南医院病房见到到小张。小张是甘肃省景泰县人,当时还不满23岁,是家中独生子。小张显得腼腆而文静,他说,他是2017年8月20日经朋友介绍到川西坝子上班的。事发时,他在棚子后面扶着,棚子倒下时,他身后是围墙,“没法退”。

  事发当天,小张的妈妈已从甘肃赶来武汉陪护儿子。火锅店胡老板多次表示,全力救治,治好为止,负责到底。当然,也会向城管索赔。

  今年元旦前,小张出院了,目前一直住在火锅店员工宿舍,妈妈还在陪护他。胡老板提供吃住,还每月发零用钱。

  小张的近17万元医疗费已由胡老板支付。18日庭审中,代理该案的律师张静雨再次表示,他的当事人胡老板会对受伤的小张“负责到底”。

  张静雨律师告诉记者,小张的伤情正在鉴定中,很可能构成二级伤残,按照有关标准,补偿金可能超过200万元;如果构成一极伤残,补偿金还会更高。

  庭审焦点:城管有无责任?

  事发地有多个监控探头拍下了“拆棚子”伤人的经过,18日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是,“拆棚子”伤人事件中,城管方面有没有责任。

  城管方面表示,他们于2017年8月21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火锅店清除占道的棚子,正当合法;2017年9月24日上午,城管队员口头责令火锅店清除棚子,此后火锅店员工自行清理,在此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属于火锅店员工疏于安全考量,用力不均、动作不当造成的,且现场没有发生冲突,城管方面对此并无法律责任,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原告代理律师张静雨称,8名执法队员来到火锅店,大声呵斥要求“放倒、放倒”,属于武昌城管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在该店经营者胡女士并未在场的情况下,拆除雨阳棚以及怎样拆除,都是由城管队员决定,该店员工是被动服从,而不是“自行拆除”。作为执法人员,原告清楚该雨阳棚需要找专业人员用专业的工具进行拆卸,并防范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件,武昌城管执法程序存在严重违法。

  张静雨律师称,事发后,原告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及后期康复费用。小张脱离生命危险后,原告与武昌城管交涉,被踢皮球到徐家棚街城管执法中队,该中队队长带人来到店里,质问原告为什么要占道经营,态度恶劣,语气粗暴,把责任全部推给原告。

  在庭审最后陈述中,张静雨律师说,即使法庭判定执法人员无责,原告胡女士一再表示会对伤者小张负责到底。但是本案具有较强的社会警示意义。城市管理任务繁重,执法难度不小,在拆除具有一定风险的占道物时,执法机关首先应与对方负责人接触,并对现场进行查看,作出预判,作好安全防范,这是执法机关应有的职责和应具备的能力。希望此案能警示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庭审持续到中午12时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