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产经纪以“指标房”为名骗走30多万,花样收费供自己挥霍
楚天都市报记者 叶文波 通讯员 刘桑萍
定金、中介费、茶水费、担保费……为购买“指标房”,武汉市民夏超(化名)给房产经纪李某交了30多万元,但过了大半年,房源还没有着落。夏超醒悟,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背着公司接私活,将收到的现金用于还贷和吃喝玩乐。
8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洪山警方获悉,李某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指标房”诓了30多万
今年4月11日,洪山居民夏超向梨园派出所报警:“我被人骗了30多万元,都大半年了,房子还没有着落。”
夏超说,去年上半年,他委托洪山区杨园南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购房,但因没有中意的房源,双方未能达成交易。此后,他与该公司房产经纪李某保持着联系。
去年7月,李某联系夏超,称洪山区仁和路某小区有“指标房”。为实现买房愿望,当年7月至12月,夏超应李某要求,先后共向李某交了30.2万元,李某以公司名义开具了收据。其中,两笔“定金”共20万元,“中介费”4万元,“茶水费”5万元,“担保费”1.2万元。此外,李某还向夏超借了钱。
然而,到了去年底,李某所说的“指标房”还看不到影子。夏超觉得蹊跷,到中介公司讨说法,得知李某已于当年11月就没来上班了。而且,中介公司根本查不到李某所说的房源信息,李某向夏超所收的30多万元也一分都没上交公司。
夏超出示收款收据。中介公司表示,这种收据只能由公司经理开具,但经理并不知道此事,显然是李某冒用公司名义所开。
夏超这才意识到被骗,找到李某追讨自己所付的30.2万元。李某的家人得知后,给夏超写下欠条,承诺今年3月25日之前还清。
到今年3月底,李某和家人仍未还钱。夏超于是报警。
赃款用于还贷和玩乐
接警后,洪山区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民警找到李某。
“你手上真有‘指标房’房源吗?”民警问。
李某交待,去年7月,他在微信朋友圈发现,另一名房产经纪手中有一套“指标房”,正是夏超中意的户型,于是他联系夏超,还预先收了4万元“中介费”。随后,他与那名房产经纪商量,让对方将房源转给自己,但被对方拒绝。
眼看这桩生意就要黄了,李某很不甘心。他继续以这套房源为诱饵,先后向夏超收取“定金”“茶水费”“担保费”共26.2万元。
李某称,去年下半年,他所在的中介公司规定,房产经纪不得交易所谓的“指标房”。于是,他决定瞒着公司接私活,悄悄赚钱。为不让夏超起疑,他从公司经理没有上锁的柜子里偷偷拿出收据,自己填写后交给夏超,公司并不知情。
李某还交待,离职前,他的月薪有8000多元。但他开销很大,几乎每个月都要花上万元。他向夏超收取的30多万元,10余万元用来还了他的信用卡贷款,一部分被他花在了吃喝玩乐上。
请警惕非购房款费用
目前,武汉市房管局、公安局等部门,正在依法严厉打击房产交易中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房产经纪收取“茶水费”“担保费”等费用时,一般不开收据,也不折抵购房款,因此比较隐蔽,目的是逃避法律制裁。这种行为严重侵害购房者的权益,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梨园派出所办案民警李宇航介绍,夏超虽然被骗,但他还算谨慎,向李某交钱时,都索要了收据,并且进行了录音或录像。这样的举动,给警方办案取证提供了很大帮助。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正平说,房产中介促成交易成功,只能收取合同约定的费用,合同之外通过不正当、不合法形式收取的费用,都属于违法所得。此案中,李某除涉嫌诈骗犯罪外,还以“购房指标”这一不正当利益为诱饵,向客户收取“茶水费”“担保费”等,也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