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纪委披露武汉房管系统近十年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一领导未经批准出境71次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王荣海
未经组织审核批准,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导擅自出境71次;黄陂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对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实际付款多出11.19万……昨日,武汉市房管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专题廉政党课上,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梳理了全市房管系统近10年来发生的150余件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选取了43件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全体党员干部近距离感受领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案件主要集中在三类 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
据了解,武汉市房管系统近10年来发生的150余件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既有市房管局、区房管局领导班子成员,也有市区两级机关的处长、科长及基层窗口工作人员、聘用工作人员等。涉及市局直属单位、区房管局、区房地产公司和基层房管所等单位“一把手”的有19件,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52人,其他人员49人。
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指出,从违纪违法客体看,发案领域相对集中,一些业务管理、审批部门、资金管理和窗口服务部门风险点较多,容易出现党员干部故意逾越职权,违规操作,甚至“权钱交易”的行为。从违纪案件看,六大纪律除政治纪律外都有发生,其中违反组织纪律的2件,违反廉洁纪律的52件,违反群众纪律的4件,违反工作纪律的46件,违反生活纪律的8件。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三类,占违法犯罪案件的80%以上。
从违法违纪内容看,绝大多数违纪违法案件背后涉及经济利益或者经济问题。从具体数据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有29件,因工作作风问题受到党纪处分的有24件,因失职渎职包括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及刑事处罚的一共有45件,因经济原因或经济问题的案件占总数的近70%。
未经组织审核批准一领导2年多擅自出境71次
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从这150余件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选取了43件典型案例,汇编成册。
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期间,担任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的朱某某违反组织纪律,不经组织审核批准,擅自出境共计71次,出境不履行请假手续,共计占用工作时间24.5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出境情况共29次。2016年,朱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剖析:领导干部应该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的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少数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认真、不仔细或麻痹大意,导致填报的内容不全、不实,出现瞒报、漏报现象。有几点特别需要注意:一是个人的其他收入情况。有的领导干部没有把稿酬、讲课费等工资、奖金之外的个人收入当回事,不如实填报;二是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与配偶不沟通或沟通不充分,容易出现有关情况特别是理财、投资情况未报告或报告不全的问题;三是以共同生活子女的名义进行的投资情况填报不实的问题。
审核不严造成多付11万黄陂住房保障中心人员受处分
2015年黄陂区住房保障中心胡某某在负责保障房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时失职,对蔡家榨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实际付款多出人民币11.19万元。2016年11月,胡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剖析:长期以来,一些部门领导和群众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往往把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视为最大的腐败,而把失职渎职行为视为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工作失误问题,行政机关一些懒官、庸官、昏官的渎职行为也往往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实际上,严重的失职渎职问题同贪污受贿犯罪一样同属职务犯罪。
未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汉阳区两人受处分
2015年4月,汉阳区洲头街合汇景苑小区业主马某某,因其居住房屋办证资料不全的问题,向市长专线12345投诉。随后,市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回告:相关备案资料已审核完毕并反馈给开发商。5月28日,因开发商未与马某某联系,马某某又向12345投诉。该投诉件转至汉阳区房管局房产交易和登记发证中心副主任文某,文某未及时办理。两次拖延后,工作人员按文某意见向区长专线回告“请转至市房管局处理”,导致马某某诉求未能及时处理。期间,担任中心主任的陈某对该件办理延期的申请及上报区长专线的处理意见也均未掌握。陈某因对中心投诉件办理审核把关不严,受行政警告处分;文某因办理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到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剖析:遵守群众纪律,就要心中有民、一心为民、真心护民。以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态度问题,现在则是个纪律问题,谁碰谁触电。
用身边案例“触动”身边人
昨日廉政党课上,武汉市纪委派驻市房管局纪检组组长孙中元说,由于案例发生在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因此,这些案中人所面对的问题、诱惑,其他党员干部也很有可能会面对;这些案例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廉政风险点,也很可能为其他心存侥幸者留下可乘之机。剖析违纪违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犯错误、栽跟头,用身边熟悉的事教育身边熟悉的人,更易触动党员干部的灵魂,更有启示性和现实针对性,更具震慑性和威慑力,更有利于警醒党员干部不犯同样错误。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以案说纪”已成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日常工作中,武汉市房管局紧紧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党员干部身边“新鲜”的违法违纪案例开展“以案说纪”教育,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的问题组织集体约谈,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警醒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踏实干事。同时,开展常态化提醒教育,逢会必讲廉政、谈话必谈廉政,考核必查廉政,做到常提醒、常打预防针,时刻紧绷廉政弦。
同时,武汉市房管局还积极倡导廉政文化,将“廉政宣教”与“道德讲堂”相结合,积极开展“以德促廉”“以廉养德”活动。设立党风廉政工作室,打造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廉政谈话指定场所,有效延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径,打造廉政工作新模式。开展家风教育活动,为党员家属发放《廉政家书》,召开家属代表廉政座谈会等“家庭助廉”活动,大力营造勤政廉政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