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少女背后熊抱两同学 自己摔成十级伤残
法院一审判决:校方与三名学生监护人共同赔偿13万元
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实习生王宇婧余岱杉通讯员贺玲田晶
上体育课时,武汉市青山区某中学的女生萌萌(化名)嬉戏着从背后抱起两名同学,哪料被抱的两名同学,同时双脚腾空,三人失去重心倒地,将萌萌摔成十级伤残。
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家境贫寒的萌萌一家不堪重负。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伸出援手,免费为其提供援助。去年底,一审法院认定,这是一起侵犯健康权案件,校方和两名学生以及萌萌本人都对此负有责任,总赔偿金额为13万余元,其中校方赔偿50%,余下50%,由3名学生家长承担。
女生熊抱同学意外摔伤
2016年12月1日下午,青山某中学学生萌萌在操场上上体育课。
在自由活动时,她看见同学梅梅、兰兰站在一起聊天,便一时兴起,从背后熊抱两名同学。“哎哟!”三人嬉戏的瞬间,梅梅与兰兰双脚腾空,三人失去重心,一齐倒地,萌萌被压在最下面,发出惨叫。
大家把萌萌拉起来,她感到右腿痛得厉害,走路一瘸一拐,大家把她送到校医务室擦了一些药。
此后上学,萌萌感觉右腿越来越痛,走路都成问题。当月23日,父母将她送到医院做手术。
经医院法医鉴定所鉴定,萌萌所受损伤主要为右膝前交叉韧带撕裂,右膝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其伤残程度为十级,护理时间为受伤之日起90日。
住院花费6万多元,萌萌家是低保户,四处借钱才交齐医疗费。在父母的询问下,萌萌这才说出自己熊抱同学,而引发摔伤一事。其父母找到学校与家长协商医疗费,无果。
公益律师还原事情经过
“女儿受伤,请帮她讨回公道。”萌萌父亲张先生向武汉市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7年7月26日,该援助中心指派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曾陈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从萌萌父女的口述中和当事学生口中,曾陈律师了解了事发经过。他认为,此事校方存在监管责任,两名被熊抱的同学,双脚跳起来腾空的动作,存在危险性,萌萌自身也有一定过错。“萌萌还这么小,如果得不到充分治疗,有可能会影响她一辈子。”曾陈律师的话,打动了学校,校方找到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四方聚在一起开了个协调会。
会上,萌萌和曾陈律师还原了事发的经过,并提出校方与两名学生家长共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14万多元。“学校愿意承担赔偿。”校方率先表态,而两名家长虽然承认自己的孩子应该承担责任,但认为是萌萌自己的原因而引发的侵权后果,因此,只愿赔偿1.5万元。
由于赔偿额差距较大,最终调解协议未能达成。但让萌萌欣慰的是,就事实经过、事发原因等达成了共识,形成了书面证据。“这个共识,成为起诉的关键证据。”曾陈律师说,他随后代理萌萌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校方及两名学生家长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为少女讨回公道
2017年10月12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案件围绕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监管责任,萌萌对自身所受伤害是否有过错,另外两名同学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展开。
曾陈律师认为,两名同学跳起悬空双脚,重心集中至萌萌一人,此动作本身有一定危险性,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两名同学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事发时,学校未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萌萌自身也有一定的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曾陈律师提出,校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为50%,剩余50%比例由两名同学的监护人及萌萌,各自承担三分之一。
2017年12月28日,青山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曾陈律师的大部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名同学监护人各赔偿萌萌经济损失2.2万元,校方赔偿6.7万元。
昨日,萌萌的父亲告诉记者,赔偿款目前已到位,经过治疗,萌萌已恢复上学了,“多亏了援助律师和法院主持公道。”“此案十分罕见,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曾陈律师告诉记者,同学们不要以为嬉戏打闹是件好玩的事,当心过了头,酿成不成挽回的伤害后果,“相关监管单位,也要加强教育,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