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女童小林受伤女童小林

  楚天时报讯 鄂州一名4岁女童小林(化名)放学后,在幼儿园内的滑梯上玩耍时不慎坠地,回家后身体不适。送医救治数小时,院方下达病重通知。由于幼儿园对住院治疗医药费保障问题迟迟未予答复,女童家长向本报打来求助电话。家长:孩子校内摔伤,幼儿园不履责

  11日,记者在鄂州市中心医院见到了受伤女童小林,带着呼吸机的她安静地躺在病床上。小林今年4岁,就读于安琪外国语幼儿园班。其父李先生介绍,孩子尚未脱离危险。

  事发于6日下午4时许。当时妈妈熊女士去学校接小林,小林要在幼儿园内的游乐园玩,熊女士便在一旁等候。谁知,小林竟从一米多高的滑梯跌落。

  没有明显摔伤,熊女士就抱着小林回家。到家不久,小林出现头疼、脸色发白等症状。送医检查后,发现颅内出血。当晚8时许,院方下达病重通知书。

  小林父亲李先生认为,女儿从学校的滑梯上摔下来,校方应承担责任。校方:家长理赔要求太离谱

  小林就读学校相关负责人肖女士介绍,幼儿园并非逃避,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双方的责任。

  肖女士介绍,小林去滑梯玩耍时已放学,家长也从看护老师手中接走了。根据小林口述及现场家长介绍,她从滑梯摔下主要是逆行攀爬过程中,被同行的孩子推倒所致。

  考虑事情发生在幼儿园内,她和园长多次前往医院慰问。在费用上,肖女士出示的四张收据显示:校方于7日、9日、11日分别向孩子家长支付2000元现金,11日还向医院账户预交27300元诊疗费。

  对于李先生的投诉,肖女士推测,原因可能是校方没有按要求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原来,李先生要求,在小林住院及康复期间,幼儿园必须保证预交医药费账户金额每天不低于28000元。所缺一日,须支付2800元违约金。部门:暂无明确证据认定校方过失

  目前,鄂州市教育局已介入协调。

  职成教科相关负责人刘兆介绍,作为监护责任人的家长和学校责权如何界定,需具体分析。他指出,在熊女士从老师手中接走孩子后,小林的监管责任已由学校转移到家长。“幼儿园的滑梯上张贴了警示标语,且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刘兆说,孩子跌落是违规使用娱乐设施及其他偶然因素造成,幼儿园在该事件中的责任过失并不明显。

  他指出,在双方无法提出必要的证据支撑之前,教育部门只能尽力协调。在此期间,当事双方可通过司法途径界定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