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张建明 通讯员 刘昱青 报道:逾期未年检,57次违法未处理,依法应罚款13020元、扣181分。12月5日,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张湾青年广场路口查获一交通违法大户轿车。
12月4日7时40分,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副大队长郑勇和一中队长蒋福生在张湾青年广场路口值早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C1W825的灰色雪铁龙世嘉轿车在导向车道内不按次序排队等候,立即示意该车驶入安全岛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人蒋某称急着送孩子去上学,民警让其步行先送孩子上学,然后再回来接受处罚,但蒋某趁民警不备将停在安全岛内的轿车开走。
随后,民警立即通知大队上网查询该车信息。经查,该车2013年3月至今逾期未年检;自2011年11月以来,共有57次违法未处理,依法应罚款13020元、扣181分。
12月5日上午,警方认真分析该车违法记录轨迹和车主每天要送小孩上学的情况,认定青年广场路口是其必经之处,便组织民警在此布控。当日7时45分,民警发现该车果然在车流中等绿灯,迅速上前将车辆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