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大玲 通讯员 李培)近日,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长港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歌厅工作人员王某的电话,称其被人强奸了。

  该所民警经调查了解到,12月8日晚上9时许,23岁的杨某与好友张某在沙市区豉湖路一家歌厅唱歌消费。晚上11时许,杨某和张某叫来两名女工作人员赵某、王某,陪他们喝酒、唱歌,直到次日凌晨3时。

  这时,王某因饮酒过度,在包房内的沙发上昏睡。杨某见色起意,趁王某醉酒失去意识之机,将她抱到隔壁的休息室,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当赵某发现杨某正在猥亵受害人王某后,立即将王某叫醒。待王某醒来,发现自己已被杨某强奸后,便向长港路派出所报警。

  经该所民警传唤,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违背王某意愿将她强奸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