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田远康)3月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荆州市人大常委2015年度工作要点。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重点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要产业的监督,强化监督的刚性约束;组织对“六五”普法、政府债务、社会矫正、棚户区改造、水资源保护、中心城区规划执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等情况进行视察和调查;对设区的市如何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展调研;注重与县市区上下联动,继续加大跟踪监督的力度,对城区禁鞭、绿地水域保护等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加强跟踪检查,对专题询问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列席会议,副主任任万伦、段昌奉、刘爱华、肖夕映、陈爱平、张钦,秘书长柳军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列席会议。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刘润长为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田新华为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本源为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张明军的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佑虎的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邓应军的荆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立宪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清华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郑文琦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涛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
何山权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金梅为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涛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马秋平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进的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