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村民日进数百元

  在阳新县三溪、王英等镇,记者同样发现类似现象。

  被猎杀的动物,除了野山羊、野猪外,还有猪獾、野鸡、花面狸(学名果子狸)等。

  这些镇子,均坐落在幕阜山脉周围。

  知情者向记者讲述这个市场的生态:一部分人将这些野生动物当成农业害兽,捕猎的主要动机是避免农作物遭到侵害,顺便挣点钱补贴家用;另一部分人则长期以此为业,专职捕杀贩卖动物。

  捕杀的方法和工具五花八门,有用铁架子夹的,有用绳索套的,有用猎枪打的,有用铁笼子引诱的,有用高压电电击的,有用农药毒的,有用鸟网网的。总之,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只要能卖钱,一个都不放过。

  三溪镇一名男子,因铺设电网捕杀野生动物,结果误伤行人,因此卷入诉讼。

  接受东楚晚报记者采访时,他透露,野生动物交易暴利惊人,运气好的狩猎者,一晚上能挣数百元。被捕杀的动物进入黑市后,一只野鸡卖40元,一斤野山羊肉卖20多元。“要是能捕到野猪、猪獾、花面狸,收入还要翻倍。”他说,即使是禁猎期,狩猎者受利益驱使,反而会变本加厉,因为“这样捕到的猎物会更多。”

  交易远不止于餐桌

  经过非法贸易的多个链条,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最后都成为人们的盘中餐。

  在刘仁八镇、殷祖镇、三溪镇一些餐饮店,野山羊肉、野猪肉被当成“野味”公然售卖,价格是普通肉类的双倍甚至更高。城区一些土菜馆,也将此当作“特色菜”,推荐给食客。

  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名餐饮店老板不以为然地说:“又不是老虎豹子,怎么不能吃?”

  交易远不止于餐桌。

  记者在网上寻找交易线索时,一位名叫“加工编织皮毛”的网友主动搭讪,称大量收购野生动物皮毛。据他介绍,一斤獾毛的收购价达40多元,如果有充足货源的话,运费由他出。

  市政协委员、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叶桢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更重。

  叶桢表示,保护野生动物、善待野生动物需要每位市民树立起生态文明意识,自觉抵制各种捕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此外,野生动物肉类大多来源不明,卫生检疫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监控,食用可能影响身体健康。

  套用一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