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7日电 湖北恩施州纪委近日通报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其中一起为建始县原卫生局违规搭车修建办公用房,建始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慧等多名干部被处理。
此前报道称,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建始县,存在违规超标建设办公楼问题。以建始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业务综合楼为例,相关审批文件显示,批复面积为1800平方米,工程计划下达投资为280万元;实际建筑面积却达9347.07平方米,超标明显;投入资金额度为2353.64万元,同样严重超标。
建始县此后回应称,当地已开始全面整改,相关县领导及部门领导已被立案调查。
恩施州纪委通报称,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建始县原卫生局违规搭车修建办公用房,顶风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
其间,主持建始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慧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并案处理。
建始县时任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大洪(现任建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作为分管城建工作领导,副县长吴绍溶作为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
2015年7月24日,黄大洪、吴绍溶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同日,州委常委会决定免去黄大洪建始县委常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建始县委政法委书记职务。